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职工考勤制度(暂行)

作者: 时间:2012-03-06 点击数:

为了加强职工考勤工作管理,提高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性,特制定外国语学院考勤制度。科室考勤工作由教研室秘书负责(教研室未设秘书者,由教研室副主任负责)。

外国语学院职工出勤标准:

任课教师周学时达8学时者,不实行坐班制。

任课教师周学时在8学时以下者,实行坐班制。

各科室实验技术人员均实行坐班制。

院机关、总支人员实行坐班制。

作息时间严格按照学校统一规定执行。

各科室应在每月25日将考勤结果由主任签字认可后上报外国语学院。上报内容:

全勤人员名单。

缺勤人员名单。注明:病假、产假、事假、旷工等天数。

因公外出人员及公假、法定假均属全勤范围。

各科室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考勤结果将与职工晋职、晋级、提干、奖金、工资等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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