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语言室安全责任体系

作者: 时间:2021-10-28 点击数:

为保证我院语言室的正常有效运转和语言室安全,有必要建立语言室安全责任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因此要明确相关部门及语言室人员的安全职责,落实语言室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做到权责统一。

一、学院语言室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长: 耘、周

副组长: 琳、邓盛木

 员: 媛、刘晓豫、刘 烨、李金海、杜开群、

梅、王丹林、危

语言室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安全管理工作:如督导语言室安全制度的执行和措施的落实;组织语言室安全事故的认定、危害评估和处置方案的制订;协调各语言室的安全工作;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提供语言室安全相关技术和政策咨询以及人员培训工作。

二、语言室所属教研室负责人安全职责

1、语言室所属教研室负责人为该教研室所属语言室安全责任人,对学院负责;严格执行校、院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督促教师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确定专职安全管理员,检查所属语言室专职安全管理人的工作情况及工作记录。

3、有重大安全情况发生时,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并及时上报处理。

三、语言室专职管理员职责

1、必须严格遵守所管理语言室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2、对进入语言室的师生做好安全操作规程的指导和教育工作。

3、认真检查语言室所用电,水源情况,并做好记录。

四、语言室教师安全职责

1、服从语言室专职安全管理员的领导。切实按实训要求指导实训,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语言室各项安全管理规则。

2、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告知专职安全管理员。

3、临时出现重大安全情况,能处置的迅速处置,不能处置的要迅速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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