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学生毕业论文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13-03-03 点击数:

一、学生必须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后才能进行毕业论文的选题和撰写。

二、院在第七学期向学生公布指导教师名单和论文备选题目,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报适合课题和指导教师。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落实的由院统一协调落实。

三、在毕业论文进行之前,外国语学院将学生选题情况和指导教师名单报上级教学主管部门备案。

四、指导教师应填写毕业论文指导任务书。每名教师原则上指导2--5名学生完成毕业论文。

五、其它未尽事宜,遵照西南医科大学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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